
在上海新天地找到了遺失已久的加州陽光冰沙(Pure Vanilla)。
或許,對於甜食的賞味能力,應該恰與年紀成反比。端著透明塑膠杯裡的黃澄冰沙,滿懷期待的輕輕吸啜,雖然覺得甜了些,但是金黃橙汁、香草與牛奶混和的濃純香味瞬間透滿口中,熟悉又懷念的味道驟然浮現,想不到第二次遊晃新天地,才發現了「The Coffee Bean & Tea Leaf」原來藏身其中,想不到還可以再次記起「The Coffee Bean & Tea Leaf」加州陽光冰沙的香甜氣味。
也忘了多少年以前,Starbucks進軍台灣後,瞬間突然出現了許多國外品牌的咖啡飲料店。「The Coffee Bean & Tea Leaf」就是這樣的一家店,1963年創始於加州的兼賣咖啡與茶的店舖,2000年突然出現在台北街頭。第一次去「The Coffee Bean & Tea Leaf」,記得是西門町國賓戲院二樓,對咖啡沒太多印象,第二次去「The Coffee Bean & Tea Leaf」,是忠孝東路Sogo對面的店,點了杯「無咖啡因」的加州陽光冰沙。第一次接觸到那種濃郁冰甜的滋味,卻不自覺於腦海裡記下了深深印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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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paper專刊「MUJI 無印良品重新探訪」上的7-11 logo不見了。
有別於一般兩個星期出版一次,封面會打上的7-11 logo,這次專門「探討」無印良品的專刊似乎特別將有著濃厚廣告意味的logo拿掉。而且,與期刊不同之處,是原本佔去一堆篇幅的廣告也不見了。不過,翻完之後才發現,原來並非廣告不見了,而是花了100元新台幣買了「一整本」的廣告,一整本「無印良品」的廣告。看來,在台灣身為統一超商次集團之一的無印良品,廣告實在打到家,整合行銷兼賣錢廣告,讓人實在不得不佩服現代商人無所不用其極的A錢能力。
其實,「想賣給別人」賣方思維與「想跟別人買」買方思維兩者之間,本質上就不存在太大差異。一樣東西、一個物件、甚至一種創意,賣方原本就必須站在買方角度思考,滿足其所慾並加以適當包裝、灌些迷湯,才能讓買方想向你買東西。而諸如「7-Watch」之類的資訊媒介,說穿了,也是以「低廉」價格,提供某些買方有興趣的資訊,卻在無時無刻插入一堆置入性行銷廣告,如詳盡介紹的地方小吃、旅遊地圖,總是可發現小吃店與地圖中無時不在的「7-11」位置標示與宅急便廣告…而說穿了,「ppaper」的發想本質與「7-watch」大概差不了太多,就是想提供一個輕薄短小的平台,除能夠用來賣別人廣告、登自己廣告,還可以跟讀者收錢,最炫的是還可以不用提供過多的「有意義」資訊,只要擺幾張酷炫照片、海報,幾篇人物專訪、設計,就可以準備開始A錢。不過,或許這就是廣告與設計的本質,正如同原研哉於「設計中的設計」和「RE DESIGN」書中想強烈表達的「沒有設計其實才是最好的設計」一般,當人感受不出廣告才是最好的廣告、感受不出行銷才是最好的行銷,或許,這也是媒體資訊操作者每天費盡心思腦力所欲達成的吧!?也或許,在商業行為與資訊取得的矛盾衝突間,也還是需要接受者的進一步思考與取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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